中国电池团队力克美国“337调查”
作者/罗爷来了 时间/2006-4-5 11:30:00 类别/综合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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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4月28日,美国劲量控股集团及其下属的EVEREADY电池公司依据“337条款”,指控中国、中国香港、日本、印尼等国家(地区)的24家企业侵害其“无汞碱性电池”的知识产权。其中,中国内地的南孚、双鹿、豹王、虎头、长虹、三特、正龙7家电池生产企业被列入“黑名单”。针对该调查,中国电池工业协会把涉案企业组织起来,并发动包括我市三圈电池有限公司在内的9家相关企业,组成了18家企业联合应诉团队,经过代理律师和中国应诉企业长达15个月的艰苦抗辩、调查取证、质询、辩论、复议。2004年10月4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公布了最终裁定,认定原告劲量公司美国专利号5464709号专利因不具备确定性而无效。

  这是目前中国企业在应对国外知识产权和贸易纠纷中少有的获得全胜的一场官司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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